【人文關懷講座】流行音樂展演科技應用

訊息發佈時間 2023-12-27

日期:2023.12.27 (三) 10:00-12:00
地點:3212
講者: 李明智 / 大大娛樂經理
攝影:吳思彤
活動內容:
一、產製端:朝「全經紀」為目標經營旗下藝人或創作者本身,並全力發掘創作、演唱、演戲出色的全方位藝人,加強市場競爭力。 其經營模式也不再只是生產音樂、行銷音樂,而是更積極拓展圖參與展演市場,將業務内容從唱片製作、企劃、宣傳、生產、出版、藝人經紀、影音產品、製作、生産、出版、更涵蓋到詞曲著作及錄音著作的經紀代理、明星周商品設計、製作、出版、行銷,更跨至演場會製作、主辦、行銷等,由上游至下游的一條龍經營模式,創造出更好的「内容」及「體驗」。但台灣市場及胃納量小,演唱會市場也因唱片公司的加入爭食,造成現場演出爆量、製作規格也在相互比較的效應下大量引進國外技術及相關製作人員如燈光設計師、音響師、導演、舞蹈設計等。阻礙了台灣自身培育出的相關人才之發展。

二、政策端:行政院在98年提出了文化創意產業展推動方案,並於98年5月14台院通過流行音樂旗計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 1.人才培育:推動並積極促成產學合作,讓產業及學術單位能密切接觸,強化技術人才與國際接軌,並開設流行音樂學程,讓對流行音樂產業有興趣的年輕人有學習的管道,注入新的生力軍。 2.海外行銷:國際市場是一定要發展的,尤其是有華語音樂的區域,輔導歌手及樂團參與國際性音樂活動的演出,如大型音樂節及LiveHouse 演出、國際音樂論壇等,開創海外市場。 3.跨域合作:電影、電視、音樂產業有很密切的聯動關係,鼓勵多元類型音樂,創作人才投人跨域的市場。近年來大量以視覺藝術及科技應用為主的演唱會儼然已成為主流。

三、科技端: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新科技、新媒體是個擋不住的趨勢,要在這個網路時代不被影響太難,但是無論音樂產業及載體如何随著科技的進步而快速變化,音樂最根本的力量來自於音樂原創性的精神及感動力量,每個世代及不同的族群都有屬於自己的音樂,在不同的世代對音樂是否能打動、感動人心也不盡相同,但是每個人不管在歡樂或悲傷的時刻都需要一首屬於自己的歌,歌詞寫出他的感受,歌曲打動他的心,這就是音樂之於不同世代間無法取代的力量,這也是科技永遠無法超越及取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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