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程之成立應感謝前院長劉阿榮教授於2004年起開始積極向教育部提出申請,劉前院長深感博士學程對於本院學制之完整性,以及長遠發展之必要性,經過多年努力,終於在2013年正式核准設立,並於2014年開始招收第一屆博士生。
本學程每年招收本地生四名(2018年起),間或配合校方總額調空招收名額,而有大陸生與外籍生之申請並加入本學程陣容,使得本學程具備多元性之色彩。本學程修業年限為二至七年,畢業後取得社會科學博士,但本學程不鼓勵延後取得博士學位之時間,故特別建立輔導協助機制,鼓勵博士生盡可能於四年內完成博士學位。
本學程隸屬於院本部,係由本院五個系所—中國語文學系、社會暨政策科學系、應用外語學系、藝術與設計學系、人社院英語學士班師資共同支持成立的獨立博士生研究所,乃是國內第一個以文化產業與文化政策為教研目標的研究所。
文化產業為文化經濟的支柱,公認為全球新興的「日出產業」,也被列為足以展現台灣特色的「明星產業」。本學程所稱的文化產業,台灣習慣稱為文化創意產業,包括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係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權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之產業,如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工藝、電影、廣播電視、出版產業等,但本學程之專長是下列幾項:文化資產及其應用、藝術設計、族群文化產業、社區文化產業、創意生活設計、文化觀光產業、資訊傳播產業等領域。
為落實前項學程目的,本學程重視文化產業與政策理論與文化藝術實務之整合,一方面透過系統的課程設計,傳授基本的產業與管理概念,培養獨立研究能力,以奠定博士生探索文化產業、管理與政策之理論基礎,提升博士生的政策論述、問題分析與市場經營能力;另一方面則鼓勵博士生積極參與以藝術進入社區的知識份子責任、參與海內外文化資產或產業的田野調查、文化產業學術研討會、文化創意產業之創新創業活動等,期盼培育出兼具文化政策理論與管理實務的全方位人才。
本學程歡迎文化藝術工作者報考,將透過嚴謹的課程設計與實務參與,強化他們對於文化產業與政策的思維框架、分析方法與調查實務,俾能從強調個人創意發想的「微觀工作者」蛻變成為具有社會與國家關懷的「宏觀研究者」,期盼他們能站在產業與政府的制高點,而非僅以單一藝文工作者或表演藝術團體的狹隘角度,全面性地掌握文化產業的整體面貌、文化政策的趨勢,以訂定符合產業需求、市場趨勢與國家政策的文化產業政策。因此,相較於藝術相關科系或大學,僅聚焦於個別文化工作者、個別藝文團體或個別藝文展館的展示,本學程的特色是探討文化產業與政策的多元化與多角度。
本學程每年招生4名本地生,分兩梯次報名考試:「入學申請考試」與「推薦甄試」,考試內容與方式並無明顯不同。本學程原則上亦設1名大陸生名額,但必須經由校方總額調控,依各學院之名額需求排序,故大約每兩年或許有一位大陸生名額,實際情況則公布於本校博士生招生官網。至於外籍生則無名額限制,開放自由申請,惟其基本條件是:該生須具備基本的中文聽與說的能力,至於閱讀能力則只要達到基本水準即可,因為論文可用英文撰寫;本學程之所以強調中文的重要性,主要是因為本學程教學內容主要仍以「中華文化美學」為導向的文化產業與政策研究。
學程願景與目標
學程願景:為國家、社會或產業界培育具備文化產業管理與文化政策分析的高端人才。
學程教育目標:培育四類高端人才:
一、文化政策分析人才:博士生畢業後可進入文化行政機關、文化行政機構(博物館、美術館等)、基金會服務,為他們解決文化行政問題,制訂符合文化工作者與民眾需求的文化政策。
二、文化產業管理人才:為文化創意產業培養各產業類別之經營策略與市場管理人才,以提升我國文化創意產業之競爭力。
三、創意設計高端人才:以文化為基礎,以創意為手段,以國際文創博覽會為平台,為台灣文化創意設計業提供產業諮詢、設計服務、及國際參展等高端服務,俾將台灣創意設計商品能夠推向國際創意設計社群。
四、多元文化研究人才:「多元族群文創產業」為台灣文創產業的特色之一,本學程招收對於客家、閩南、外省、新住民與原住民族群文創具有專長與興趣之博士生投入多元文化與族群研究。
學程自我定位
本學程立基於全球化思維與在地化行動,整合政策分析、產業管理、藝術設計、多元文化研究之學科專業,聚焦於提升文化產業競爭力與國民生活美學,以數位科技加值服務為手段,以培育下列四種高端人才作為本學程之自我定位。茲加以說明如下:
一、立基於全球化思維與在地化行動:本學程強調必須充分了解歐美文創產業的發展脈絡與問題現況,特別是美國、英、法等歐美國家、韓日與中國大陸等,期盼探討以台灣在地化的文化產業與政策之相關問題。
二、整合政策分析、產業管理、藝術設計、多元文化研究之學科專業:本學程為文化工作者提供社會科學理論與方法的訓練,以培育文化產業與政策高端人才:(一)社會科學理論方面:分為「政策管理理論」與「文化專業理論」兩大類,前者包括文化政策分析與文化產業管理理論;後者包括藝術與設計專題、藝術設計專題等。(二)社會科學方法:包括質化與量化研究方法。
三、聚焦於提升文化產業競爭力與國民生活美學,以數位科技加值服務為手段:本學程之培養文化產業與政策高端人才,其目的是期望提升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競爭力,促進國民生活美學,同時,有鑑於當代進入行動通訊時代,而本校的資訊科技又是本校的專長,故以數位科技加值服務為手段,以全面提升文化產業的附加價值。
四、培育四種文化產業與政策高端人才:本學程期盼培育下列四種文化產業與政策的高端人才—文化政策分析人才、文化產業管理人才、創意設計高端人才、多元文化研究人才。
課程設計
本學程重視理論與實務,茲將課程設計情形說明如下:
(一)畢業規定:除了博士論文外,最低畢業學分為2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12學分,選修課程12學分,依個人研究方向與興趣選修相關課程。
(二)必修課程:總計12學分,分成兩大類:(A)「政策管理理論」與「文化專業理論」。(B)社會科學方法論工具課程。
(三)選修課程:依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之培養區分為文化政策分析、多元文化研究、文化產業管理、藝術專業知能四大類。
決策結構
本學程所有決策均由學程會議共同決定,依《元智大學人文社會學院文化產業與文化政策博士學位學程學程會議設置辦法》,本學程會議以學程全體教師(含合聘教師)及人文社學學院各系教師代表五人以上組成之,人社院院長為召集人。該學程會議可針對(一)議訂有關學程教學、研究與社會實踐之重點方向。(二)審議有關學程招生之相關事務。(三)處理人社院及學校交議相關事項。(四)其他重要事項之議決。
為增強師生良好之互動關係,溝通意見,本學程除辦理師生座談會外,考量博士生均有專職工作,無法每日到校研究,故特別於LINE設置群組,以作為溝通平台,凝聚師生共識與情感。